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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养老院的“三重门”

2012-12-02 11:31:29
    记者发现,北京市2011年4月发出《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机构运营资助标准的通知》,对社会办福利机构的不同资助标准予以明确规定。然而一些民办养老院表示:未拿到政府补助。
  在日益增长的机构养老需求和公办养老院扩容难的双重挤压下,中国政府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机构建设的政策取向由来已久。2000年以来,我国陆续出台了《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意见》《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机构的意见》等文件。2010年,《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表示,要通过用地保障、信贷支持和政府采购等多种形式,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兴办养(托)老服务和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等各类社会福利机构。
  然而本刊记者调查发现,在实际操作层面,各地针对养老机构提供的各类补贴和政策优惠出现了“不清楚、不均等、不持续”的状况。一些民办养老机构反映,优惠政策如同“雾里看花”,看不懂、吃不准、拿不到。时至今日,“土地使用紧张”、“税费优惠难享”、“医保报销困难”仍然是困扰民办养老院发展壮大的“三重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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